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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将马学梅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作者:网络宣传中心 苏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-12-11 17:13 阅读次数:

 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马学梅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  马学梅,女,汉族,本科,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人,1977年2月7日出生,1994年7月参加工作,现任锦园小学副校长。该同志于2017年9月18日提出入党申请,2018年6月1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尹苗同志、孟黎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9年12月10日讨论,拟确定马学梅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 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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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陕西师范大学锦园学校支部委员会
2019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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