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主站
|
加入收藏
|
设为首页
|
学校地图
首页
|
学校概况
|
师资力量
|
校园动态
|
德育少队
|
教研活动
|
家校互动
|
后勤管理
|
校长信箱
当前位置:
主页
>
锦园小学
>
教研活动
>
关于寒假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
作者:小学教学管理中心 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4-01-23 10:17 阅读次数: 次
尊敬的家长们:
你我的共同努力,默默付出和耐心守护,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梦想成真。随着寒假到来,孩子们从学校回归家庭,在享受佳节团圆快乐之时,希望你们多一些时间陪伴孩子,敞开心扉和他们交朋友,了解孩子的需求和困惑,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,全方位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与孩子一起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、充实快乐的新春佳节。在此,未央区“双减”办特别提醒,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,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,寒假校外培训务必关注以下几点:
一、坚决拒绝违规培训
寒假期间,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,请家长和学生们坚决拒绝参加。自觉抵制以“教育科技、教育咨询、文化传播、托管服务”等名义开展的违规学科类培训,以及“一对一”“住家教师”“作业辅导”“高端家政”“众筹私教”“冬令营”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。
二、理性选择培训项目
寒假期间,如你的孩子确有需求参加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等培训,要在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、场地条件、师资条件、收费情况、培训时间的基础上慎重选择证(办学许可证)照(营业执照)齐全的合法机构。
三、规范缴纳培训费用
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。请家长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、折扣、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;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“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”(https://xwpx.eduyun.cn)的“校外培训家长端”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,并索要正规票据。
四、签订培训服务合同
缴费时,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修订版)。对培训服务、培训收费、权利义务、培训退费、违约责任、争议处理等内容,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。
家长朋友们,如果您发现科技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类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可直接向未央区教育局、文旅体育局、科工局等有关部门反映。同时欢迎您对校外违规的学科类培训进行监督举报。
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投诉举报电话:86239727
文化艺术、体育类机构投诉举报电话:86287861
科技类机构投诉举报电话:86240400
(责任编辑:小学教学管理中心)
<收藏>
|
<关闭窗口>
|
<打印>
版权所有 锦园小学版权所有
备案信息
陕ICP备09009522号-3
地址:
电话:
传真:86-029-86172261
E-mail:sdjygj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