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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编印我校师生“书画摄影作品集”的通知

作者:中学德育处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-04-30 10:26 阅读次数:

  在建国70周年之际,为热烈庆祝我校建校15周年,经研究决定,编印我校师生 “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集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领导小组:
  组 长:樊锁强 张庆华
  副组长:杨海伟 孟朝阳 邢红波 崔宝玲
  组 员:吕逢民 徐 莉 王子娟 赵 瑾
二、供稿人员范围:
  中学部爱好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的教职工及部分学生。
三、作品内容及类别要求:
  反映学校“和”文化、歌颂祖国歌颂党,展示美丽中国·魅力西安形象,弘扬中国传统文化,热爱校园等。
  1、书法类别:软笔、硬笔两类
  2、绘画类别:绘画(简笔画、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素描、水彩/水粉等)书体:真、草、隶、篆皆可。
  3、手工作品(剪纸、超轻黏土、布贴画等)。
  4、摄影作品:内容需积极健康向上,真实自然,有一定的立意和构思。
四、征稿时间:
  4月20日至5月15日(逾期者不等)
 五、创作须知:
  (一)书法作品创作需按照基本要求创作:
  1、作品不论横幅、竖幅均从右向左、从上往下书写。
  2、全文不使用标点符号、不空格。
  3、落款字体要小于作品正文字体,落款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均不可顶格和漏格,落款书体使用行书或草书。
  4、作品需着章。闲章着作品开头第一字和第二字中间为宜。名章阳章在上,阴章在下,着一阳章也可。
  (二)美术作品创作要求:
  (1)作品内容要求结合主题,健康向上,能充分反映新世纪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审美追求,具有时代性、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  (2)参赛美术作品一律要求原创,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。
  (3)所有递交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处填写姓名、作品类别、作品名称、班级。
  (三)摄影作品创作要求:
  形式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。以校园风光、人文景观等照片为主。参赛作品为JPG格式的原创作品,不接受PS合成制作的照片。内容可以以校园风光、人文景观等照片为主,记录、反映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作品等。提交作品时需为每幅作品配上标题,书写图片精美文字(120字以内),同时填写好联系方式。
六、相关规定:
  1、全校师生自愿参加相应类别。
  2、作品需在5月15日之前交验。
  3、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推荐,每班书法、绘画、摄影各限推荐两名,4月28日前报德育处。
  4、作品创作规格由领导小组统一规定,宣纸在书法教室领取或在书法教室创作。
  5、为保证绘画书法集的艺术性和刊印质量,作品上交后统一由领导小组审定和筛选。
  注:
  1、书法作品版面:条幅(四尺对开);扇面(50cm*30cm);镜面(50cm*50cm);斗方(50cm*50cm)四种。望参加的师生抓紧习作。
  2、绘画作品版面:国画作品不得大于四尺整宣,其他绘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100×80cm。
  3、摄影作品要求照片在2000像素以上,文件大小不低于2M,要求画面清晰。
  
  
  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书画、摄影集编辑领导小组  
  2019年4月20日         
  
 
(责任编辑:网络宣传中心)